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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不開車「代駕」有保障 雲縣府輔導有成 9家計程車業者提供代駕服務

  • 分類:工務類
  • 發布單位:交通工務局
  • 發布日期:111-02-25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2.25

酒駕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立法院已於111年1月25日修法加重酒駕之刑責(刑法第185條之3);雲林縣政府為降低酒後駕車而致交通事故,除持續宣導「酒後不開車」,警察執法單位加強路邊攔檢勤務外,今再公布縣內9家提供酒後代駕計程車業者服務專線,呼籲駕駛酒後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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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阻酒駕事故一再發生,除加強取締酒駕執法外,雲林縣警察局持續採取多元手段抑制酒駕行為,透過「宣導、執法、公布」3階段聯合作業,加強教育宣導酒後不開車的觀念,提高認知,減少違規行為,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針對酒駕致人受傷或死亡交通事故向上溯源,追查提供飲酒之場所業者有無共同善盡防制酒駕責任,現雲林縣政府亦公布縣內9家提供酒後代駕計程車業者服務專線,秉持「酒駕零容忍 酒前酒後宿醉不開車」觀念,宣導「指定駕駛」、「代客駕駛」,並督促酒店、KTV及餐廳業者應盡社會責任,協助代客叫車服務。

 

酒後代駕服務是由計程車駕駛前往民眾所在地點代為開車,連人帶車安全送往指定地點,雲林縣現有提供酒後代駕服務計有斗雲汽車行、建中汽車行、大道汽車行、新泰興汽車行、明順汽車行、斗六汽車行、良昌汽車行、日通計程車行、好友計程車等9家業者,民眾可直接撥打各車隊專線叫車,並告知等候地點及目的地(服務起訖點),或是請店家協助幫忙撥打電話叫車;各業者收費方式皆為計程車跳錶費用*2,藉由酒後代駕服務免除返回現場取車之麻煩,以及勉強自行開車上路後肇事之疑慮,並將人車安全送返家中。

 

雲林縣工務處處長汪令堯表示,酒後駕車之行為將嚴正執法及加強宣導,民眾勿存「僥倖心態」,有喝酒的民眾應多利用「指定駕駛」、「代客駕駛」或公共運輸返家,以保障大眾用路安全。

 

本縣酒後代駕服務如同一般電話叫車,各業者叫車專線及費率詳如下圖(收費標準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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