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工程二字第1053305295號
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
一、事由:說明「站區北側道路改善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時間及地點:105年03月25日下午02點30分整,於西螺鎮吳厝朝興宮餐廳會場。三、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