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工程二字第1063325850號函
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
事由:說明「站區北側道路改善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時間及地點:107年1月4日上午10時0分整,於雲林縣二崙鄉農會大禮堂。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