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徵求臨時人員1名,意者請於3日內(109年7月8日至7月10日),檢附自傳、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等各1份,專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雲林縣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陳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字樣,合者約談,不合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一、資格條件:男女不拘,高中以上學歷畢業。
二、工作項目:1. 協辦道路橋樑工程測設監工繪圖。2.協辦公共設施用地徵收及地上物查估補償作業。3.協辦公路資料異動調查。
三、待遇:以月計資,按月支給,每月酬金34,926元整。
四、僱用期限:暫定自奉核定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