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年1月28日於雲林縣莿桐鄉公所大禮堂召開「154乙線(0K+550-3K+100)拓寬工程第二次公聽會」。上開公聽會紀錄,本府綜合說明節錄如下:
(一)本次公聽會係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等相關規定辦理,踐行宣導及溝通程序,說明計畫內容、路線區位,以聽取民眾意見並廣納各界意見,並作成適當之處理,以利本工程計畫完善。
(二)各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會中所提之意見回復:詳如紀錄。
(三)有關本工程路線於本次會議已詳細告知鄉親,請勿任意變更種植作物或搭建建築物,造成工程範圍內之地上物有不正常種植(養殖)或不正常建築之情事,致違反相關規定而未能獲得補償或救濟,將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四)本工程經評估各土地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建議調整路線、路寬之意見後,仍以原設計之路線最為妥適,故計畫路線、道路寬度維持原設計辦理。
(五)有關本次公聽會聽取與會鄉親之意見,將請本工程設計單位研議於細部設計納入考量,而各位鄉親如有其他意見未能於會中表達,可返家後以書面方式表示意見送府憑辦,而本次公聽會之紀錄將公告周知,並刊登於本府網站內,及郵寄予陳述意見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
(六)本次公聽會紀錄辦理公告周知後,將擇期辦理地上物查估作業,請各位土地所有權人及地上物所有權人,並於完成地上物查估及市價查估後辦理協議價購會,屆時請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