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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縣長指示轄內公車全面檢測 確保搭乘安全

  • 分類:工務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5-07-2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5.07.21
105年7月19日遊覽車在國道2號發生火燒車致乘客死亡事故,為提升與確保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安全,縣長李進勇要求縣內公車全面進行檢測。

公車檢測1公車檢測1

在李縣長指示下,雲林縣政府於7月20日及21日加強對市區客運稽查車輛安全設備整備工作,在出車前車輛辦理安全檢查,特別針對滅火器有效期限、車窗擊破裝置數量及設置位置、安全門有無阻隔障礙物情形及車輛胎紋深度是否足夠等相關安全檢查措施。
公車檢測2公車檢測2

雲林縣政府表示,經查雲林客運高鐵快捷201線之6輛低地板電動大客車及臺西客運西環(101線)、北環(102線)等市區客運路線之2輛中型巴士、以及幸福巴士、台灣好行二條路線公車,檢查結果均符合相關安全規定,並要求業者定期實施車內安全設備自主檢查;此外,也透過教育系統,要求各級學校校車進行安全設備自主檢查,以確保安全。

縣長李進勇並呼籲遊覽車及客運業者,確實依照監理單位的規定實施檢測,平時落實行車的自主檢查,以確保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安全性;民眾於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時,亦應留意安全門及逃生設備的位置與操作,以維護自身安全。

公車檢測3公車檢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