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虎尾主燈區臨時停車場服務設施強化及開燈日散場交通壅塞改善說明

  • 分類:工務類
  • 發布單位:新聞處
  • 發布日期:106-02-14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6.02.14
為促使燈會期間湧入大量人潮的交通及疏運順暢,雲縣府特尋找公有停車場或公有地、現有可停車空間,另加設臨時性設施整地夯實,共規劃施作虎尾主燈區計7處停車場面積約100公頃,為達車輛分流本府於主要幹道及停車場周邊道路設置指標及路口員警疏導,其中P1提供縣道145、156、西螺交流道南下車流,P2提供145乙、虎尾交流道西向車流,P3、P4提供縣道158、P5、P6提供雲林西部、台78土庫交流道,P7提供國道1號斗南交流道北上車流服務。
在停車服務上,於燈會停車場出入口均鋪設20至40公尺,8至12公尺寬AC路面,停車場內設有動線指標及LED路燈,主要動線上鋪設碎石路面,車位區夯實,並定時灑水抑制揚塵。經106年2月8日至2月9日3天試營運後,本府已針對民眾反映事項立即檢討策進作為如下:
1.有關揚塵部分,灑水車由原規劃5台增加9台,每日營運前時持續灑水,夜間隨時待命並不定期灑水任務。
2.有關燈光部分,路燈由原設置251盞增加至341盞(再增設90盞)。
3.導引設施部分,因停車場面積大場內均設有分區及出入口方向牌面,指示牌面增設268片、P4大型位置指示牌設置2面,停車場出口增設12面,停車場名稱增設7面,注水式護欄200只、三角錐50只,另停車格位除釘有格線外並以白石灰劃設停車動線(180包)。
4.每個停車場內均配置有本府及志工人員協助車輛引導。
經改善後,11日開燈日及12日周末大量人潮,本府所準備的停車場分別將近9成及8成滿,其停車秩序良好。
另有關2017台灣燈會開燈日(2/11)虎尾主燈區夜間散場時週邊道路壅塞致翌日0時30分後疏散完畢一事,壅塞路段為學府一路(青雲路至永興北三路間)、清雲路(建成路至縣道145中正橋間)、縣道145乙線(清雲路至縣道145線),壅塞原因分析為:
1.小汽車占用接駁車專用道與違規左轉,致接駁車無法適時調度因應龐大散場人潮。
2.燈區北端中正橋為雙向二車道,無法負荷由虎興北路(雙向四車道)、永興北三路(雙向四車道)、清雲路(雙向二車道)、縣道145(雙向二車道)所匯集散場北上車流。
3.P2停車場出場車輛未依規劃出口出場,致影響道路上車輛散場速度。
4.週邊停車場均以縣道145乙(斗六連絡道)作為散場路線致該路段車流匯集處嚴重壅塞,本縣其他主要道路縣道158、台78線等未平均分擔出場車流。
案經檢討 進行以下改善措施:
1.縣道145乙(斗六連絡道)沿線各路口加派員警落實執行禁止左轉減少路口時相,並確實淨空接駁車專用道供大客車等行駛;引導部分小客車走外側慢車道,增加道路儲車空間。
2.中正橋北面路口長時段管制車輛,並採取橋面上雙向均往北上措施(一車道往二崙、一車道往西螺),加速燈區北面道路散場速度。
3.以實體分隔封閉P2停車場部分出口及截角部分,簡化出場車流,另於散場時將P2停車場北側出口車流強制往北引導,降低學府一路與清雲路道路壓力。
4.引導P4停車場清雲路出口處強制右轉,並改走縣道158接台78線或斗南交流道,分擔縣道145乙車輛散場壓力。
經以上措施的落實執行上開管制措施後,開燈翌日(2月12日)賞燈車輛於11時許散場紓解完竣,確有成效,較11日提早9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