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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感謝挹注經費補足預算 中央地方聯手力拼開工

  • 分類:工務類
  • 發布單位:交通工務局
  • 發布日期:112-11-10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2.11.10

有關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側車道改善工程經費增加乙案,張麗善縣長今日再次說明,張縣長首先感謝中央政府體恤地方財源有限,可以接納地方建言,於今(112)年8月份來函同意補足近新台幣5億之預算缺口,事實上,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係自105年完工通車後,分於縣道149甲線及158甲線設置出口匝道,其距離逾3公里,導致下交流道後,交通動線紊亂,倘誤下交流道,僅能繞行再上,造成交流道亂象,地方長期建議必須改善。

古坑側車道已納編為縣道158丙線,現由縣府管養。古坑側車道已納編為縣道158丙線,現由縣府管養。
張麗善縣長上任後即積極推動側車道改善計畫,早在108年5月拜會時任交通部林佳龍部長時,就力請交通部考量地方財政困難,且為國道設置不良,應予全額補助。考量權責分工,在中央未應允前,就展現決心籌措財源,同意側車道納為縣道系統「158丙線」,由縣府養管,108年7月提報交通部爭取納入交通建設生活圈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在生活圈計畫修正完成待核前,交通部長於109年7月宣布可由中央全額補助,其後109年9月獲交通部來函同意,由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國道基金)全額支應闢建經費,但由公路總局(現改制為公路局)代辦設計施工,規劃於國道3號道路主線兩側,增設平面側車道,連結南下北上車流,採單向各一快車道一機車道配置,北上線長度約2.73公里、南下線約3.13公里。

 

經中央、地方協調,工程由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西濱南工程處,現改制為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辦理,又側車道既已納編為縣道系統,依權責分工縣府屬需地機關,須辦理用地取得。西濱南工程處於109年10月接手辦理後續規劃設計作業,重新評估經費,縣府亦就前開評估之經費投入配合其修改已完成的可行性評估報告,以符實際,當時再評估提出總經費新台幣9.97億,其中用地費用新台幣1.23億,工程經費新台幣8.74億。

 

後西濱南工程處依公路總局內部設計書圖審核程序多次審查修正,除相關公文往來確定路線外,西濱南工程處亦多次辦理初步路線中線圖暨設計原則及橋梁型式審查,直至110年12月定案;後辦理基本設計,審議過程遇物價波動,相關經費增加至新台幣14.89億,以符市場行情,超出前核定之9.97億近新台幣5億元,爰西濱南工程處由江金璋處長率隊,早於111年6月至本府辦理經費協商會議,張麗善縣長本務實精神,同意由本府再向交通部重新提報經費需求,轉行政院核定,但工程持續推動,爰111年7月始,由西濱南工程處交樁雲林縣政府,進行地籍分割並辦理用地取得公聽會。

 張麗善縣長於112年5月拜訪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提出側車道經費不足乙案終獲首肯 張麗善縣長於112年5月拜訪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提出側車道經費不足乙案終獲首肯
今(112)年3月30日,陳雪生召委及本縣林文瑞立委邀請交通部王國材部長至雲林訪查的時候,張麗善縣長再次請求交通部應體恤地方政府財源有限,全額負擔不足部分,交通部長同意正面表列,並轉呈至行政院核定。張麗善縣長又於今年5月9日率縣府一級主管拜會行政院,當面向鄭文燦副院長請求補足相關預算,獲副院長口頭首肯同意追加補助因營建物價上漲超額近5億元,併5月17日會議紀要同意有案,交通部旋於112年8月獲行政院核定來函同意再予補助。

 

張麗善縣長再次強調,此案依程序審議無數,中央與地方都很努力辦理,經費於辦理過程遭遇新冠疫情及俄烏戰爭影響,物價波動甚鉅,舉世皆然,也再次說明相關時序,另中央既已核定增加經費,縣府本務實精神協助,預計可配合西濱南工程處工程發包,於113年初完成用地協議價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