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工地二字第1093317451B號
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
一、事由:說明「站區南側道路改善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及地點:109年7月21日下午3時整,於麥寮鄉海豐村安聖宮旁活動中心(麥寮鄉海豐村忠和59號)。 三、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